歐盟REACH法規( (EC)No1907/2006)全稱“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一項法規,該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
REACH法規取代了(EEC)No793/93、(EC)No1488/94、76/769/EEC等歐盟法規或指令,成為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統一預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規。該法規的實施,嚴重影響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對歐盟產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機電、紡織、印染、橡膠、塑膠、玩具、家具等行業的產品。
REACH法規主要內容
1、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物質還需要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2、評估: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為了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為了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3、授權: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PBT,vPvB等。
4、限制:如果認為某種物質、配置品或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企業如何符合REACH
1.確保出口量超過1t/y的化學物質被注冊,企業向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成功遞交化學物質的注冊卷宗之后,可獲得一個由18位數字組成的注冊號碼。
2.對物品進行SVHC和附件XVII限制物質篩查,在產品中SVHC超過限量時進行通報并做好供應鏈信息傳遞,并確保產品中有害物質不超過法規限定要求。進行SVHC測試或者附件XVII限制物質測試并獲得測試報告是最通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