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法規規定, 當物品中的SVHC含量大于0.1%時,須在供應鏈內進行信息傳遞;當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且年出口量大于1 噸時,須向ECHA進行通報。
根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從2021年1月5日起,向歐盟市場投放SVHC含量超過0.1%物品的供應商應通過SCIP數據庫向ECHA提交物品的有關信息。
N-(羥甲基)丙烯酰胺是制造熱固性樹脂、光固化環氧樹脂涂料、耐油涂料及烘干型涂料等的原料。其共聚乳液常用于纖維整理,織物、皮革及紙張涂層,還用作木材、金屬等的膠粘劑。
N-(羥甲基)丙烯酰胺在結構上類似于丙烯酰胺(acrylamide,EC No. 201-173-7),丙烯酰胺已于2010年被列入候選清單,并于2011年受到REACH 附錄XVII的限制。丙烯酰胺與N-(羥甲基)丙烯酰胺具有相似的危險特性,其代謝為環氧化物。
關于SVHC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的英文簡稱,是指對于人類和環境造成風險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根據REACH法規第7.2條款的規定,當物品中含有SVHC清單中的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1%,并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年/公司,則該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根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從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歐盟市場上的物品中SVHC物質濃度超過0.1%,則須向ECHA進行SCIP通報,信息須提交至SCIP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