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UN38.3?
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jù)國際航協(xié)《危險物品規(guī)則》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guī)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
根據(jù)民航規(guī)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yīng)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gòu),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chǎn)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UN38.3測試項目:
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
2.熱測試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zhuǎn)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3.振動試驗
15min內(nèi)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fù)對數(shù)掃頻正弦振動,3h內(nèi)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xù)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最大連續(xù)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鋰電池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shè)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nèi)。
2.除非安裝在設(shè)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24個原電池或12個電池,
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nèi)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yīng)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yīng)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nèi)
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shè)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3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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