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新法規(EU) 2022/1616,并廢除法規(EC)No 282/2008。新法規將于2022年10月10日生效。
新法規適用范圍:
接觸食品的塑料材料和制品,這些塑料源自廢物或者由廢物制成;
回收技術、工藝和裝置的開發和運營,以生產用于這些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回收塑料;
與食品接觸時使用再生塑料材料和制品以及預計回收的塑料材料和制品。
主要內容要求符合EU10/2011的相關要求;
使用合適的回收技術;
在相關情況下,回收過程獲得授權;
回收塑料收集和預處理的要求、去污要求、后處理和使用要求;
對回收計劃的運作要求;
回收技術的開發和上市要求;
回收過程的授權程序;
關于注冊的要求;
回收企業和加工企業符合性聲明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