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的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
最近,國家民航總局對2020年1月1日進行的鋰電池空運需要的UN38.3試驗提起規范要求:2019-2020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產的鋰電池電芯或鋰電池的生產商和隨后的供應商必須提供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第38.3.5段規定的試驗概要(以下簡稱UN38.3試驗概要)。UN38.3試驗須自2020年1月1日起申請強制執行。
針對亞馬遜賣家鋰電池新全球要求
近日,亞馬遜的不少賣家收到官方通知,原文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起,電池制造商和分銷商必須按照聯合國標準UN38.3提供鋰電池測試摘要。這項新的全球要求適用于鋰電池和內含鋰電池的商品。
作為亞馬遜物流賣家,您有責任為您銷售的任何ASIN獲取此測試摘要。如果您不提供此摘要,可能無法在亞馬遜商城銷售商品。此外,我們運營中心內此ASIN的所有商品都可能會被棄置,費用由您自行承擔。
也就是說自2020年1月1日起,無論賣家的產品是電池或者帶電池的產品都需要遵守平臺要求完成UN38.3測試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從以上我們可以知道,對于鋰電池電芯或鋰電池的制造商及銷售商來說,UN38.3認證十分有必要。
下面再給大家介紹一下哪些產品需要做UN38.3檢測: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5、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簡單說就是鋰電池的結構及特性導致其自身存在安全隱患。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以及各國航空監管機構為確保鋰電池及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貨物在航空運輸時的安全所采取的監管要求。
還沒有做這項測試的電池制造商也要抓緊時間準備了,一定要做好這項測試,對賣家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NBTS具備豐富的測試認證經驗,若有任何關于UN38.3認證的問題,我們可為您提供一站式服務,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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