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菲律賓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發布通知,禁止在嬰兒奶瓶和吸管杯中使用雙酚A(BPA),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含有雙酚A的產品。該禁令將在兩份全面發行的報紙上發布30天后生效,并提交給菲律賓大學法律中心國家行政登記處。
雙酚A是一種無色有機合成化合物,用作生產塑料的原料。早在2011年6月1日,雙酚A已被列為歐盟REACH候選物質清單中,并確定具有生殖毒性。
加拿大政府已給予公司六個月的寬限期,以便從市場上召回所有這些產品。制造商、貿易商、進口商、分銷商及批發商須在寬限期內確保禁用的產品已從市場上。
去年,韓國已表示將在嬰兒和幼兒的FCM中禁用BPA,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芐基酯(BBP)。禁令將適用于嬰兒喂養產品,包括餐具、容器和包裝,并將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該禁令適用于在韓國生產,進口或銷售的產品。